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湖北省博物馆协会第三届会费标准和使用管理办法

发布时间:2024-09-27   浏览次数:124 次

根据民政部、财政部《关于取消社会团体会费标准备案规范会费管理的通知》(民发〔2014〕166号)和国家发改委、民政部、财政部、国资委《关于进一步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收费管理意见》(发改经体〔2017〕1999号)等文件要求,为进一步规范本会会费收取标准、使用和管理,保证本会工作正常开展,结合我会实际状况,特制定本会会员单位缴纳会费标准和使用管理办法。

一、会费收取标准

理事长单位:10000元/年

副理事长单位:5000元/年

理事单位:2000元/年

会员单位:1000元/年

二、会费缴纳时间和方式

各单位按年度缴纳会费,每年3月31日前缴足当年会费。 如需要,亦可一次性缴纳最多不超过五年会费。

缴纳方式为支票、现金或汇入本会账户。

户名:湖北省博物馆协会

开户行:交通银行武汉武昌支行

账号:421864028018170092820

三、会费开支范围

1、为会员单位提供基本服务项目。

2、开展协会党建提供工作经费。

3、协会日常运转办公经费必要支出。

4、其他需在会费中列支的项目。

四、会费管理

1、会费由秘书处负责收取及管理,并开具社会团体会费专用票据。

2、本会财务账目由会计负责,严格执行《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》,接受会员大会、理事会、监事和会员单位的监督和质询。

3、财务收支情况由秘书处定期向会员大会报告,每年完成社会组织年检时如实填报。

4、对于无特殊原因连续2年不及时缴纳会费的会员单位,按程序取消会员单位资格并公告。

本办法经2024年9月20日湖北省博物馆协会第三届第二次会员大会表决通过后生效。

湖北省博物馆协会

2024年9月25日